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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物理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时间:2026-02-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元化培养体系,满足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需要,结合《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9-2023)》(东师校发字[2019]95号)和《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方案》(东师校发字[2020]24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5级物理学类(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按照第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3.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充分考虑学科学术生态、专业布局、社会需求等因素,做到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力求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物理学院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细则等,并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成员如下:

        组  长:付申成

        副组长:王春亮、栾宇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衣学喜、黄继鹏、张昕彤、刘昊迪、洪霞、王宇雷、王刚成、贾艳、董永军、王庆勇、马秀梅、刘雨婷

        2.成立物理学院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争议处置小组,负责对专业分流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成员如下:

        组  长:臧丹

        副组长:孟巍、王中强

        成  员:阿布拉江·伊马木、李莹莹、穆丽文、王永辉

        三、分流总体时间

        2020年开始,物理学院试行学院内按专业大类招生和培养。从2025级学生开始,采用 “0.5+3.5”模式:即学生学习1学期通识教育课和学科基础课,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实施专业分流,后3.5学年进行专业学习至毕业,在第2学期开学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四、分流依据

        1.专业范围限定依据

        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当年招生计划明确涵盖在本专业类内的各专业,即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三个专业。

        2.专业人数确定依据

        根据各专业的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经学院研究确定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专业的计划招收人数。特殊情况下,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同意,可将不超过实际参加专业分流人数的2%作为机动名额,对各专业接收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3.专业录取排名依据

        (1)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选择志愿,按顺序填写3个志愿。

        (2)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依据原则:遵循志愿,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排序;同等顺序志愿下,学院按照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学院根据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招收人数不满,在第一志愿录取的基础上,再按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第一、第二志愿都不录取,学院根据第三志愿安排所学专业。

        (3)参与排名的成绩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绩点分数为准。

        (4)平均学分绩点(GPA)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5)如果平均学分绩点(GPA)相同,则以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的高低作为依次录取依据。

        五、分流工作注意事项

        1.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陆家羲数理基地班”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

        3.专业分流预分配结果提交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备案。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争议处置小组书面反映,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研究决定后给予答复和处置。

        4.若学生未按照要求填满3个专业志愿,其录取专业的最终结果须服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决定。

        5.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学习的学生其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六.分流具体工作安排

        1.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物理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3.学生填报志愿;

        4.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学生的分流专业,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

        七、其他

        1.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物理学类本科专业分流工作,由物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和争议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在专业分流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亲属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与回避。

 东北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

2025年12月